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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僵尸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更新时间:2016-02-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僵尸企业”再遭利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委联合发文称,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这份名为《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意在“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突破工业转型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瓶颈,加大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意见》从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提高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促进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加强风险防范和协调配合6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具体金融政策。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该政策明确了信贷的“喜好”: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项目将受青睐。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贷款首付比例,合理扩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对于钢铁、有色、建材、船舶、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而“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则要吃“闭门羹”。
 
为防止“区别待遇”可能带来的冲击,《意见》还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维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充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脱保”企业、个人形成强有力约束。
 
另外,《意见》要求加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鼓励工业企业扩大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对运作规范的工业企业,在完善偿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支持其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调整债务结构。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拓展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市场。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高收益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
 
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银行通过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
 
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研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记者 董伟)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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