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法制报官方网站!

无证男子替妻开车夫妻双方均被处罚

更新时间:2017-06-20    来源:   
近日,男子柯某明知无证不能驾车,但心疼妻子开长途车疲劳,便替妻子开车,被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6月14日17时许,该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省级执法站宿松道口执勤时,突然发现距离宿松收费站200米的收费站前广场有一辆轿车异常停车:车辆驾驶位上的驾驶人由一名男性换成了女性。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检查。检查中,男子柯某矢口否认自己与副驾驶乘坐人徐某更换了座位。民警立即调取高清卡口抓拍的照片,照片上清晰显示是一名男性驾驶人驾车且相貌与柯某基本一致。
 
在证据面前,男子柯某承认了与妻子徐某调换了座位。原来,夫妻俩从浙江开车回九江,一路均由妻子开车。行驶到王河服务区时,因心疼妻子疲惫,柯某便代妻子开车。没想到刚到宿松收费站,柯某无证驾驶的行为便被高速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柯某因无证驾驶行为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徐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罚款500元。(陆超 杨艳)
(编辑:徐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23   法制报新媒体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枣林新街一号院   邮编:100073   监督热线:010-67231663   邮箱:800@rmfzb.com   网址:www.rmfzb.com

  工信部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3002606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177号   京公网安10106010084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防诈骗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