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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司法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更新时间:2017-11-30    来源:法制报   

图为宣誓现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2017年11月28日,贞丰县司法局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司法辅助人员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
 
   在活动现场,全局干部职工及司法辅助人员面向国徽庄严肃立,高举右拳,字字铿锵,洪亮的宣誓声响彻整个会场。
 
   活动中,贞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丽萍担任宣誓仪式领誓人。她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勇表示,一定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诚维护宪法权威,把宪法精神贯穿到工作当中,确保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韦明表示,宪法誓词言简意赅,对领导干部遵守宪法的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进行了高度概括,对自己忠于党的事业、干好本职工作具有很强的警醒和激励作用。
 
   据悉,宣誓活动结束后,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司法辅助人员纷纷发表了内心的感受,他(她))们说:“在鲜红的国徽下,在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中,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宪法的威严和力量,将严格践行誓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还进一步增强了贞丰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履行宪法的使命感。
 
   (文图/雷森)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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