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2017-106)、《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矛盾问题化解稳控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53号)文件要求。 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龙场司法所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8日期间,对辖区内27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摸排走访。
走访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司法所负责人及助理员的带领下,不辞辛苦、翻山越岭、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走访。在走访过程中不仅询问了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社会交往、家庭情况,还详细地了解其生活近况及活动轨迹,并强调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要自觉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及日常活动情况,做好周汇报,月见面;要明晰活动范围,未经批准,只能在贞丰县区范围内活动,严禁擅自越界。
与此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对部分没有固定收入、家庭负担较重、年纪轻容易意气用事和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促膝深谈,还叮嘱其家属、亲属、朋友及其住所地(社区)村干部,要配合司法所监督、监管好社区服刑人员,有什么情况及时与司法所取得联系。在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面对面”交流中,还要求他(她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要牢记教训,痛改前非,要吸取经验教训,明白事理,避免再犯错,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走访,不仅全面了解了我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工作、收入等情况,也更进一步的与社区服刑人员拉近了距离,通过对他们解释政策、分析利弊、讲述管理规定、进行心理辅导等,让他们能够放下包袱、安安心心的接受社区矫正,同时也为我所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社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文/雷森 聂祥勋 王昀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