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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

更新时间:2018-01-11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举报传销违法活动的积极性,威慑并打击传销活动,广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完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一是以相关法律法规的激励措施为基础,在对已有经验做法进行提炼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奖金发放的激励机制;二是为了更好地发动基层社会治安协管人员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将平安志愿者、治安联防员、镇街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员、巡防员等相关协管人员纳入发放奖励范围;三是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窝点和举报传销案件两种。

    市民发现传销线索,可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实名向各级政府及所属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举报传销行为。另外,平安志愿者、治安联防员、镇街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员、巡防员等人员也可以举报传销行为。记者王清波 李喆 通讯员龚剑锋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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