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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可量化思想政治工作标准

更新时间:2015-12-0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12月4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福建省公安机关可量化思想政治工作标准暨系统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日前正式施行。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要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该工作标准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各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所队每周集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入警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学时不少于总训练学时的25%;晋升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学时不少于总训练学时的20%;逢训必考中,思想政治考核的分值不少于25%。此外,福建省公安厅还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考评制度等10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记者 郑明)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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