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法制报官方网站!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海南一团伙冒充网警诈骗获刑

更新时间:2018-08-28    来源:   
   中新网海口8月27日电 (罗凤灵 伍柄霖)海南6名男子组成诈骗团伙,冒充网警以“帮助受害人追回被骗款”为由实施诈骗。6名受害人信以为真,落入骗子布置的圈套,被诈骗6万多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等6人1年3个月至5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了解,自2017年4月开始,何某、黎某虎、覃某、黎某学、范某、林某等人结伙在昌江县石碌镇一套间内,发布能帮被害人追回被诈骗款的虚假信息,并留下QQ账号等联系方式,当有人“上钩”时,覃某等人便冒充网络警察,骗被害人转钱,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该团伙成员分工合作,诈骗到钱款后再按作用大小进行分赃。
 
       2017年6月18日至7月21日,胡某等6名被害人因网上刷单或购买游戏币被他人诈骗,他们分别在网上搜索到覃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后信以为真,便联系办理追回钱款事宜,覃某等人冒充网络警察,骗胡某等6人通过支付宝向指定的银行卡转账1100元至45678元不等的钱款。7月21日21时许,何某等6人在昌江县被民警抓获。次日,民警在套间内搜查,缴获到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
 
       一审法院认为,何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参与电信诈骗犯罪,骗取他人6.209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六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一审法院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六被告人1年6个月至6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宣判后,何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称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改判。海南二中院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何某等人于2018年5月31日向法院缴纳退赃款共计6.2097万元。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参与电信诈骗犯罪,共同骗取他人钱款6.2097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全部涉案赃款已追回,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二审对全案量刑予以酌情从轻调整依法改判,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将退缴的赃款分别发还给胡某等6名被害人。
(编辑:徐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23   法制报新媒体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枣林新街一号院   邮编:100073   监督热线:010-67231663   邮箱:800@rmfzb.com   网址:www.rmfzb.com

  工信部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3002606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177号   京公网安10106010084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防诈骗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