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又是一年教师节。“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师者,并不局限于三尺讲台,传人道理,授人技业,解人困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各行各业,人生的各个阶段,总有人担当着“老师”的任务,扮演着“老师”的角色。经由他们,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积淀得以发扬传承。
在我们法院,也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以自己的言行为黑板,以自己的精神为戒尺。或以最朴素的“传帮带”,或通过先进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将法院杂如一天星斗的审执业务、勤恳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平公正的审执心态,春风化雨、薪火相传。私下,我们这些年轻法官称他们为“师傅”,我们的法官师傅。
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决定了其工作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与时代结合的紧密性。尤其是基层法院,多数工作的难点,不在于法律理论的层面,而在于案件操作中的细节之处。实践中很多案例,往往会让新晋法官无所适从:小两口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气之下把孩子扔在法庭门口,怎么办?多名子女拒不赡养父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真的是对老人最好的选择吗?面对被执行人和其亲友的辱骂,如何是好?诸如此类的细小案件,如果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脱口而出的一句无心话语,就会成为激化各方矛盾的导火索。相似的案件,千差万别的案情,没有统一的模板和操作指南。传承的重要性由此体现。与法律无关的人情世故、世俗风情,师傅谆谆教导,让你恍然大悟,人和事了、化解矛盾才是法院工作的终极。课本上没有的案件操作细节,师傅不厌其烦地教授、指正、提醒、训练、强化,让你形成系统机动的办案思路。当年轻人的热血理想与基层的冰冷现实激烈碰撞,困惑、压力、委屈、不甘、彷徨五味杂陈郁郁心中,啃噬折磨着你,师傅跟你聊着天,淡淡的讲述别人的、自己的故事。师傅的眼里噙着关怀,故事里面有你的影子,触动着你去思索不再那么单纯的人生。
在基层法院,无论年龄大小与职务高低,很多人常以这样一句话开头,“当年我刚进法院的时候,我师傅……”,未谋面却相闻,基层法院人精雕细琢的技艺与工匠精神,就这样代代传承。传承的真正力量,并不只是传承载体的机械传播与延续,而在于传承精神本身,当仁不让的责任担当、倾囊相授的无私奉献,才会有代代相传、薪火不灭的传承,这才是推动个体和群体前行的关键所在。感谢你们,一代又一代,我们的法官师傅。
作者单位: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尚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