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法制报官方网站!
首页  >  新法  > 正文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机场管理将实施“新法”

更新时间:2014-12-13    来源:   

为提高民用运输机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机场建设和发展,北京市有关行政部门将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为规范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和管理,保证民用运输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和首都机场有关单位负责人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管理办法》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为依据,针对目前机场管理突出问题,结合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规定建立健全机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机场规划、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净空保护、交通组织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涉及属地管理职责问题。

 

据介绍,《管理办法》的最大突破,在于设置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模式,这将大大节省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能。首都机场公共区域地跨朝阳、顺义两区,行政处罚主体单位多。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书面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并将委托管辖范围、权限、期限等予以公告;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不得重复处罚,并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近年来不时发生乘客冲入停机坪、霸占机舱等事件,《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四类行为,包括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强行闯入滑行道、客机坪,强行登、占航空器;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其他威胁航空运输安全、扰乱机场秩序的行为。北京市和首都机场方面表示,《管理办法》颁布施行,近期看将进一步规范首都机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首都机场安全运营,长远看,将为未来北京市两个大型国际航空枢纽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记者 钱春弦)

(编辑:刘一龙)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23   法制报新媒体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枣林新街一号院   邮编:100073   监督热线:010-67231663   邮箱:800@rmfzb.com   网址:www.rmfzb.com

  工信部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3002606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177号   京公网安10106010084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防诈骗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