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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党代会确立交警大队猴年奋斗目标
更新时间:2016-02-21 来源:法制报 2016年2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了2016年第1次党员代表大会。
2016年第1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大队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教导员陈永洪同志主持,大队各支部党员民警、辅警参加了会议。
副大队长蒋昌洪同志代表上届党总支作报告。
报告肯定了三年来大队全体党员同志们克服重重困难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绩:一、党总支领导班子团结、稳定,保持和发扬模范先锋作用;二、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三、党总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述职述廉和警营开放日活动,提高了大队民警、辅警的反腐拒变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四、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民警辅警队伍建设;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六、强化民警辅警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增强了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
报告强调:2016年交警大队党总支将以“面对不足、寻找差距、稳中求进、争创一流”为奋斗方向: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警辅警队伍工作;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组织执行力;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环境。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王开华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他特别强调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和贯彻党章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本质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保证,可以让大队党员民警、辅警更加清晰的了解党的要求,从而在工作中严格按党章办事,严格约束自己。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王开华同志希望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大队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大队党建工作,推动大队交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龚庆波 毕世霞)
(编辑:徐丽)
2016年第1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大队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教导员陈永洪同志主持,大队各支部党员民警、辅警参加了会议。
副大队长蒋昌洪同志代表上届党总支作报告。
报告肯定了三年来大队全体党员同志们克服重重困难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绩:一、党总支领导班子团结、稳定,保持和发扬模范先锋作用;二、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三、党总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述职述廉和警营开放日活动,提高了大队民警、辅警的反腐拒变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四、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民警辅警队伍建设;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六、强化民警辅警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增强了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
报告强调:2016年交警大队党总支将以“面对不足、寻找差距、稳中求进、争创一流”为奋斗方向: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警辅警队伍工作;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组织执行力;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环境。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王开华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他特别强调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和贯彻党章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本质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保证,可以让大队党员民警、辅警更加清晰的了解党的要求,从而在工作中严格按党章办事,严格约束自己。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王开华同志希望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大队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大队党建工作,推动大队交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龚庆波 毕世霞)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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