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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驾车上街买包子被拘留10日
更新时间:2015-11-13 来源:法制报 2015年11月11日,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口头传唤罗某,办理1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驾驶机动车辆案。
11月11日17时30分,松林派出所所长龚庆波同志、教导员骆书香同志带领民警谭先培同志和辅警胡世平同志、贺宪东同志、张春伍同志、王中发同志在遵义县松林镇人民政府外面的丁字口地段开展交通整治,当场查获罗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遂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2015年11月11日17时30分,罗某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前往遵义县松林镇松林街上柏香堡买了包子回家,途经遵义县松林镇人民政府外面的丁字口地段,因没有驾驶证驾驶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松林派出所执行交通整治任务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和第2款之规定,罗某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龚庆波)
(编辑:刘一龙)
11月11日17时30分,松林派出所所长龚庆波同志、教导员骆书香同志带领民警谭先培同志和辅警胡世平同志、贺宪东同志、张春伍同志、王中发同志在遵义县松林镇人民政府外面的丁字口地段开展交通整治,当场查获罗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遂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2015年11月11日17时30分,罗某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前往遵义县松林镇松林街上柏香堡买了包子回家,途经遵义县松林镇人民政府外面的丁字口地段,因没有驾驶证驾驶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松林派出所执行交通整治任务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和第2款之规定,罗某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龚庆波)
(编辑:刘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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