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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注重离婚案件调解工作

更新时间:2015-10-29    来源:法制报   
    近年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该院民事庭办案人员按照“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做为办事宗旨,以“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做为审理离婚案件的办事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辨明是非,重视离婚案件调解工作。
 
    在调解前发放风险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对调解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在调解中,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到场,根据需要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引用有效的各种各样的调解方法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该院及其他多方的努力,调解和大多数离婚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作者: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薛来提·吉尼拜克)
 
(编辑: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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