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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上街买早餐被拘留
更新时间:2015-10-27 来源:法制报 2015年10月26日,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口头传唤翁某,办理1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驾驶机动车辆案。
10月26日9时50分,松林派出所教导员骆书香同志带领民警谭先培同志和辅警张春伍同志、贺宪东同志在松林镇松林街道关庄路段开展交通整治,当场查获翁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遂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翁某在遵义县松林镇卫生院工地上做消防工程。
2015年10月26日9时50分,翁某驾驶一辆红色钱江牌二轮摩托车从松林卫生院工地前往松林街道购买早餐;翁某返回卫生院工地,途经松林镇松林街道关庄路段因无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松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和第2款之规定,翁某(男,26岁,家住遵义县山盆镇)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龚庆波)
(编辑:刘一龙)
10月26日9时50分,松林派出所教导员骆书香同志带领民警谭先培同志和辅警张春伍同志、贺宪东同志在松林镇松林街道关庄路段开展交通整治,当场查获翁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遂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翁某在遵义县松林镇卫生院工地上做消防工程。
2015年10月26日9时50分,翁某驾驶一辆红色钱江牌二轮摩托车从松林卫生院工地前往松林街道购买早餐;翁某返回卫生院工地,途经松林镇松林街道关庄路段因无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松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和第2款之规定,翁某(男,26岁,家住遵义县山盆镇)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龚庆波)
(编辑:刘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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