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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证驾驶一男子被“请”进拘留所

更新时间:2015-09-27    来源:法制报   
    2015年9月24日,遵义县公安局铁厂派出所开展交通整治,查获谢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办理1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案。

面对民警的询问,谢某交待了自己是无证驾驶。原来,谢某要到市区谈生意,借了一辆五菱面包车请妻弟王某驾驶前往市区。

当妻弟驾驶驶出瓮安县城时,谢某估计没有人查车了,想借此机会练练驾驶技术。于是妻弟调换了位置,然后大胆驾车往遵义方向行驶。他抱着侥幸的心里,认为能躲过民警的检查,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谢某(因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龚庆波 刘国铭)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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