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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泰国溺亡 家属诉旅行社索赔百万

更新时间:2021-01-26    来源:   
    朝阳法院,夏先生的家属坐在原告席上。夏先生在泰国旅行时溺水身亡,家属起诉旅行社索赔。

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摄

    新京报讯 马女士和丈夫夏先生去泰国沙美岛度假,结果遭遇意外。在酒店附近的海边游玩时,54岁的夏先生被突如其来的巨浪卷走,溺水身亡。马女士认为,事发海域危险,旅行社及导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也没有禁止游客下水,对事故负有责任,遂与儿子及夏先生父母一起诉至法院,向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索赔102.7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两家被告旅行社均称已尽到告知义务,游客自由活动期间发生溺亡事件,旅行社不同意赔偿。
 
   原告
 
    旅行社未告知有危险
 
   2014年10月14日,夏先生夫妇与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同年11月8日至14日赴泰国旅游,并采用拼团方式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公司组织的出境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
 
    原告诉称,2014年11月9日,夏先生夫妇随团抵达泰国沙美岛,在办理完酒店入住手续后,根据旅行社的安排,团员可到酒店附近的海边自由活动。在海边游玩时,夏先生刚下至水到腰部的海边,就被巨浪卷走溺水身亡。
 
    原告表示,他们事后了解到,当时正值海水退潮期间,更是台风来袭前夕,度假村酒店附近的海滩已经插上在当地代表危险、不适合海边游玩的红旗,海滩附近的救生人员也已经撤离。但两被告委派的导游辛某、领队孙某没有告知这些情况,导致夏先生游玩时遇上巨浪身亡。
 
    马女士称,事发后,两被告委派的领队、导游和其他工作人员用隐瞒、欺骗甚至恐吓的方式,要求她签署泰文文件,并以签署文件作为协助家属办理善后事宜的条件。此外,途牛旅行社拒绝就此事承担任何责任,要求家属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
 
    为此,马女士与家人起诉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102.7万元。
 
    证人
 
    事发时死者未去深水区
 
    昨日,夏先生的儿子小夏和家人一同出庭。小夏今年30岁,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神情倦怠,不说话时便不时揉搓着脸。
 
    小夏称,据他们事后了解,两被告委派的导游辛某是旅行社临时聘请的当地中国留学生,其与领队孙某都不具备国家旅游部门的导游资格。对此,被告表示承认。
 
    崔女士是夏先生的同事,与夏先生夫妇一同参加了沙美岛之旅。昨日,崔女士作为证人出庭。
 
    崔女士称,事发时她也在海滩上,夏先生下水时,海水并没有到其胸部,“夏先生没穿救生衣也不会游泳,根本不可能往深水区走,这不符合常理。”
 
    崔女士表示,事发前,团员在水中一字排开,但并没有人在游泳,“海浪拍倒了很多人,我救了我旁边的一名女孩。”崔女士说,她救完女孩再回头看时,夏先生已经被海浪卷走。
 
    对于崔女士的证言,两被告表示部分认可,但他们称,崔女士在救女孩时,旅行社工作人员曾跟她说让她把夏先生夫妇喊回来,可她没有做。
 
    被告
 
    死者自行下水应担责
 
    庭审中,两被告表示不同意赔偿。
 
    被告称,夏先生溺亡发生在自由活动期间,当时,旅行社并没有让游客下水,“参团的共19人,而下水游玩的只有六七名游客。”且游客夏先生作为成年人,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仍然下水,其自己应该为事故担责。
 
    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事发后,并不是像原告所讲不给他们订票转机,而是由于系统原因,“我们所有人都没有订上票,不是故意不给原告订票。”作为旅行社,已经尽到事前必要的提示义务和事后的救助义务。
 
    此外,被告称《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中已经写明: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旅行社是否尽到提醒义务?
 
    事发前旅行社是否尽到提醒义务,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泰国气象局提供的一份证明显示,在2014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大雨及大浪事宜的天气警报中称:在2014年11月9日-10日期间,泰国湾海浪将会加强,将有2-4米高的海浪,警告沿岸地区的民众应在上述时间段内注意拍岸海浪的危害。
 
    小夏认为,导游在游客下水前没有对实地进行考察,也没有注意气象警报,且在看到沙滩旁边的警示牌后没有制止游客在此玩耍。
 
    被告旅行社表示,事发前,度假村酒店附近的海滩立有警示牌,并当庭出示了警示牌的照片。对此,证人崔女士称:“事发时,没有注意到这个牌子。而且警示牌上是泰文。”
 
    但被告方称,在警示牌的泰文下方,注有汉语提示。
 
    对于原告方提出的导游未提醒游客有海浪危险,制止游客下水,被告途牛旅行社辩称,当时,海滩边警示牌上面的红旗表示危险区域不要游玩,但有关部门没有禁止在该区域下水,“在他们下水前,导游曾多次告知他们可以下水,但是必须在10米以内的区域,10米以外的区域比较危险,建议不要去。”
 
    旅游凡下水一定要穿救生衣
 
    记者检索公开报道发现,近些年,赴泰国旅游安全事故频发,其中有不少是溺亡。昨日,中国驻泰国使馆方面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提醒,泰国海滨旅游城市多,且风浪较大,初到泰国的中国游客不要盲目下水。
 
    中国驻泰国使馆领事部相关人士称,在泰国,溺水、摩托艇碰撞刮蹭事故较多,他们会经常发布一些安全提醒。
 
 
    该人士强调,泰国天气炎热,室内外温差大,游客难免感到不适,尤其是老年人,如身体状况不允许却坚持下水,就容易出问题。“五一假期期间,使馆在一周内就处理3起年老游客溺水死亡案件。”
 
    使馆提醒称,上年纪或患高血压、心脏病的游客,切勿盲目下水,更不要尝试刺激性游玩项目。如发生意外,应立即求助救生员,同时报警送医。
 
    此外,泰国海岛风浪比较大,海上情况瞬息万变,游客应提高安全意识,不可自视水性好而盲目下水。如同伴溺水发生死伤,应求助附近救生员,并立即报警。
 
    一名有多年带团国外游经验的导游称,到当地任何景点,尤其是海边景点,我们都会提前了解游玩几天的天气、海况,确保万无一失。
 
    该导游还强调,但凡下水的游客一定要穿救生衣,“水性再好的,我们也告诫他不要去深水区,不会游泳的,我们一般劝他就不要下水了。”
 
(编辑:刘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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