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座谈会5月24日在海口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干扰、危害和破坏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中组部监督局局长贺家铁在讲话中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于各级换届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换届违法犯罪方面积极作为,为平稳顺利换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干部监督,科学运用监督资源,在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和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上发挥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介绍,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政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具有全国性、专门性的一项预防工作。去年,检察机关在一些基层“两委”换届中,严肃查办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得到了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把专题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之中,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以及依法参选、廉洁参选的自觉性。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抓好相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在乡镇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中,对广大选民、候选人和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防止买官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涉选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及时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对已掌握的和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参选、备选人员以及不符合参选、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防止“带病参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五是协助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六是深入分析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