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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要求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对保障房质量负终身责任

更新时间:2011-06-08    来源:   

 辽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近日对全省保障房项目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建筑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

今年辽宁将建设40万套保障房,比国家下达任务量增加了6万套左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勘察、设计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无论其在何职何岗,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辽宁新建和改造了93.97万套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受益人口近300万人,超过城镇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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