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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被执行人给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11-01 来源: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赵全能)
(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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